根据《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对形式审查合格的1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、先进性、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(含重复报奖、拼凑报奖和搭车报奖等情况)和项目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方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。对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唐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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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件:喷涂废气治理关键技术